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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集团贯彻落实3月1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作者:邓伟    发布于:2020-03-18 09:55:09    文字:【】【】【

为贯彻落实好3月1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16日,集团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传达会议要求及市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并部署集团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消防工作要求。

集团总经理助理李树槐传达了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顺清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相关要求,并就集团复工复产期间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坚决落实施工项目履约管理,加强对各项目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二是坚决落实复工复产应具备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要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各单位、各项目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现场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以及员工组织、防疫培训、疫情应急预案等。

2、要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做好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排查登记,切实掌握每名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状况。

3、要在办公场地、员工生活区等场所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适用口罩,确保每名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洗手设施完备,有足量出水顺畅的水龙头,并配备皂液。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4、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本项目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工作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员工生活区,要保证通风良好。

5、要在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中明确应急工作程序,提前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对接,明确收治医院和送诊流程,确保一旦发现员工出现疑似症状,能及时送院诊治。

6、要降低人员集聚风险,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并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登记管理工作。

7、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开设宣传专栏,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各单位、各项目复工前必须针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一次专项应急演练。

8、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生产方案,并会同其他要件(注:按各属地政府要求准备)报请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正式复工。

三是坚决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严格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加强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及各类施工机具设备进场自检和验收工作;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各类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验收工作;加强对深基坑、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架、临边防护、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施工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设备等施工操作的班前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加强动火作业和混凝土浇筑施工的现场监控工作;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民工宿舍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加强对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对外部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

四是坚决落实复工复产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重点工种、岗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施工临时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单位院区、工程项目、后方场区及租赁区域,特别是气房、库房、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 认真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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